1、购物金是快乐购额外赠送给顾客的特别返利,您在快乐购订购的每一件商品,都能获赠一定比例的购物金。
2、您可以使用购物金在快乐购换购您喜欢的商品,每1元购物金可兑换等值于人民币1元的商品,累积越多的购物金,可兑换价值越高的商品。
3、使用购物金兑换的商品视同赠品,一经兑换不可取消或退货,只能换同类同型商品,且恕不适用于促销活动的优惠方案或活动赠品给予的范围。
4、购物金我们为您保存并积累在您的会员帐户上,不能直接兑换成现金,也不能与其他优惠措施同时使用。
5、购物金不可以转让与第三人。
6、购物金兑换商品需用全额兑换;不足金额无法使用信用卡或现金等方式补余额。
7、您可以登陆快乐购网站进入“我的帐户”查询您的购物金详情。
8、购物金在顾客收到货并付款签收后,21天后赋予顾客电子账户。
9、特定的活动(如顾客在网站订购直播时段的直播商品送3倍购物金)在电视直播结束后15分钟内在网站订购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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