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 本规则所称的知识产权投诉是指权利人针对快乐购平台(https://www.happigo.com/)内经营者通过快乐购平台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有可能侵犯其知识产权,即商标权、著作权和专利权等,发起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条 本规则中涉及的下列术语的含义是:
(一)平台方:指快乐购平台(https://www.happigo.com/)的经营者。
(二)投诉人:指认为快乐购平台(https://www.happigo.com/)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侵害其知识产权,而向快乐购平台发起投诉维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被投诉人:指投诉人认为并明确指出的通过快乐购平台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侵害其知识产权的经营者。
(四)知识产权权利人:指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著作权人、专利权人。
(五)知识产权利害关系人:指知识产权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二、投诉流程
第三条 投诉人必须是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
(二)知识产权利害关系人,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独立发起投诉;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知识产权权利人共同发起投诉,也可以在知识产权权利人不投诉的情况下,自行发起投诉;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知识产权权利人明确的书面授权,可以发起投诉;
(三)知识产权权利人与知识产权利害关系人(以下简称“权利人”)书面委托发起投诉的代理人。
第四条 投诉人发起投诉时,应当按照快乐购平台页面的要求填写以下身份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一)投诉人需填写具体的身份信息和联系信息,并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权利人委托代理人投诉的,代理人需在线提供代理人身份主体证明、权利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有明确的授权事项、授权范围等与投诉相关的内容,并须加盖权利人的公章或自然人的签名。
(二)投诉人发起投诉时,应根据投诉侵权的类型向快乐购平台提交对应的权属证明文件:
1.被投诉的侵权类型分为,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图片侵权、文字或字体侵权等)、专利侵权(外观、实用新型、发明)。
2.针对商标侵权的投诉,投诉人需提交以下权属证明文件:
(1)商标注册证的原件扫描件;
(2)商标转让证明、商标变更证明、商标续展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备案证明(如有)的原件扫描件;
(3)提交权利人就快乐购平台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书面声明(需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签名)或商品侵权的鉴定报告(加盖公章)等证明文件;
3.针对著作权侵权的投诉,投诉人需提交以下权属证明文件:
(1)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2)涉及被投诉的图片、视频等原始稿件的证明材料;
(3)其他可以证明投诉人享有合法著作权的证明材料(生效司法判决、行政裁定等)。
4. 针对专利权侵权的投诉,投诉人需提交以下权属证明文件:
(1)专利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包含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等;
(2)涉及专利权的投诉,需提交投诉商品采用的技术方案与权利人的技术特征对比分析报告;
(3)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投诉,需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
(三)投诉人进行知识产权投诉时,应明确填写涉嫌侵权商品或服务的具体网址链接,指出涉嫌侵权商品或服务侵犯前述知识产权的具体内容和理由,并写明诉求。
(四)投诉人在投诉时填写的资料及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需提交书面承诺书。
三、投诉处理
第五条 平台方收到投诉人的投诉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投诉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要求的投诉将予以受理,投诉人提供的材料不全或者有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投诉将不予受理。
第六条 平台方对投诉受理的行为不代表涉及被投诉的商品或服务已构成侵权,也不代表投诉人已完成提供被投诉商品或服务已构成侵权的举证责任。
第七条 平台方受理投诉后,应将投诉通知被投诉人,被投诉人对投诉有异议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平台方提供商品或服务不构成侵权的证据材料,被投诉人期满未提供证据材料,平台方视为被投诉人放弃申辩,不影响平台方对投诉的审查。
第八条 平台方经审查认为投诉人提供的投诉材料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的,平台方将及时对被投诉商品采取下架处理,或对投诉的内容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经审查认为侵权不成立或投诉材料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的,平台方应将审查结果告知投诉人。
第九条 投诉过程中,平台方有权通知投诉人限期补充证明材料,投诉人接到平台方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平台方补充证明材料,如投诉人逾期未补充证明材料的,平台方视为投诉人放弃提供,该投诉自动终结。
第十条 投诉人发起投诉后,可以主动撤回投诉或与被投诉人双方达成和解后撤回投诉。
四、免责声明
第十一条 投诉人应对填写的投诉信息及提供的投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由于投诉人提供虚假或不实信息导致任何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投诉人承担,平台方对投诉人虚假投诉或恶意投诉依法保留追责的权利。
第十二条 因投诉人提供的投诉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导致平台方无法受理投诉的,视为平台方未知晓该投诉,平台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或间接责任。
第十三条 投诉人需要补充证明材料的,因根据本规则的规定限期内提供,逾期提供导致投诉自动终结的,投诉人不得主张平台方怠于履行平台义务或审核不到位,不得要求平台方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第十四条 投诉人同意因不可抗力导致平台方未能及时处理投诉的,平台方不承担责任;此处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网络黑客、网络病毒、服务运营商停止服务等。
五、其他
第十五条 投诉人进行投诉前,应当仔细阅读本规则,应按规则中的要求进行投诉维权操作,对于虚假投诉或排挤竞争对手的恶意投诉,给平台方造成损失的,平台方将保留追究投诉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平台方有权根据需要适时的制定、修改、完善本维权规则,如本规则的内容发生变更,平台方将会及时在平台上进行公布。
第十七条 本规则适用或平台方处理知识产权侵权事宜产生的纠纷,提交平台方所在地(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管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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